2024/10/07
强国必先强农,农强方能国强。新中国成立75年来,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,我国农业发展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,实现了举世瞩目的跨越发展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,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,推动农业强国建设,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之路。中国三农发布推出“数说‘三农’·75载发展成就”系列报道,用数据见证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。敬请关注。
随着整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,居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,城乡和区域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,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。
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,城镇居民就业者绝大多数为国有和集体职工,工资性收入几乎是唯一的收入来源。改革开放后,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,投资渠道不断拓宽,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,城镇居民的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。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.4%,比1964年下降30.5个百分点;人均经营净收入占比为11.4%,比1964年提高8.5个百分点;人均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0.4%,比1985年提高9.9个百分点;人均转移净收入占比为17.8%,比1964年提高13.3个百分点。
改革开放前,农村居民从集体得到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,1956年,农村居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.4%,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为23.3%。改革开放后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农户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,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上升。随着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、第三产业转移,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来源。进入21世纪后,随着各种惠农补贴的发放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入推进,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。2023年,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2.2%,人均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4.3%,人均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.5%,人均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1.0%。
改革开放以来,以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确立并日臻完善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和国家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,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。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,比1956年实际增长22.8倍,年均实际增长4.8%;比2012年实际增长75.4%,年均实际增长5.2%。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w66利兰国际,,比1956年实际增长40.1倍,年均实际增长5.7%,快于城镇居民年均实际增速0.9个百分点;比2012年实际增长111.4%,年均实际增长7.0%,快于城镇居民年均实际增速1.8个百分点。2023年,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.39,比1956年下降0.94w66利兰国际,,比2012年下降0.49。
地区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w66利兰国际,。2023年,东部、中部、西部、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9822元、33328元、31100元和33207元。以西部地区居民收入为1,东部、中部、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分别为1.60、1.07和1.07,收入相对差距分别比2013年缩小0.10、0.03和0.22。
原标题:《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,收入结构不断改善 数说“三农”•75载发展成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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